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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职签约要慎重劳动合同不可少
日升在线 09-01-07 08:52:00 作者:佚名 来源:中国服装人才网
   眼下,是大中专毕业生求职最紧张的时刻,签订协议或者合同非常重要,但有的毕业生由于盲目签约,以至于毁约赔偿的事情发生。就业指导部门特别提醒毕业生在签合同时,一定要慎重。

就业协议很重要

毕业生首先要签订三方协议。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、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

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,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。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,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《高校毕业生、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》,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。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。对毕业生而言,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,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,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。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,就业协议自行终止。学生在签订“协议”时,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。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、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。有的学生偷懒,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。

就业提醒:“双向选择”明确规定了学校、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三方面的责任、权利与义务,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,不能随意更改。所以,签约后必须信守协议。有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,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,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。所以,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。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,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,经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批准,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,方可另行择业。

正式工作要签劳动合同

在正式到单位工作后,毕业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合同,而部分单位则借着一些不规范的“边缘合同”侵犯毕业生的合法权益。有部分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,在《协议书》中只规定毕业生定期服务的义务和违反约定时的赔偿,而不提《劳动合同》必备的约束用人单位的条款。《劳动法》实施后,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时,与企业签订的应当是《劳动合同》,而不应是《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》。

用人单位一般会告诉毕业生试用满意后才签订劳动合同,这种做法是违法的。因为根据规定,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当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,并对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法律上的规范。

就业提醒:毕业生一定要先确认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约束力,包括: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,私人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等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,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,形式必须合法。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,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便于查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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